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规定(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为: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为: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为:
(1)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为:
(1)在学期间至少一次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2. 云南天文台所有在学研究生均有资格参选,同学们可积极申报。正在参加2018-2019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评选名额单列,不占用研究所名额。集中教学学生不评选“三好学生标兵”。
3. 2019年春季毕业生及参加2019年夏季答辩的毕业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曾荣获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4. 申报“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标兵”者请不要重复申报“三好学生”。
5. 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6. 评选名额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别单列,不互相包含。
“三好学生”22名
“优秀学生干部”3名
“三好学生标兵”1名
“优秀毕业生”1名
二、组织实施
1. 成立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优秀学生的评选。
2.评选出的各类优秀学生名单在我台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通过公示的人选,报国科大备案,审批。其中,“三好学生标兵”还需填报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三、材料提交
请申请人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双面打印,相关证明材料附后装订成册),导师签字后,于5月5日前交台研究生部;
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研究生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