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台2019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我台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我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四、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在职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之列。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五、名额与奖励标准:
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的主要测算依据为我台2018年10月教育统计的在学人数。2019年我台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2名、硕士1名。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六、材料报送
(一)请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8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台研究生部。
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申请参评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成果汇总目录(发表文章的期刊请注明SCI/EI收录情况及影响因子、专利请注明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
2.发表文章电子版(发至yjsb@ynao.ac.cn)、提交文章首页纸质版
3.文章引用证明需要提供引用该文章的文章电子版(发至yjsb@ynao.ac.cn)、文章首页纸质版和参考文献列表纸质版
4.已接收但尚未发表的提供文章接收函(同时附上文章电子版)
5.专利成果受理/受权通知书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中国科学院云南天文台研究生部
2019年10月14日